关于夫妻共同订立遗嘱的相关法律规定

13/1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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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可以订立共同遗嘱为处置各自拥有的部分或全部财产。那么订立共同遗嘱时要注意什么?订立共同遗嘱后,一方当事人是否可以对遗嘱进行修改或补充?... 通过这篇文章,我们想向大家提出一些法律规定及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这种遗嘱。

1. 夫妻共同遗嘱及共同遗嘱生效的条件:

 2015年民事法典没有对夫妻共同订立遗嘱的规定。因为在遗嘱的修复、补充、替换或者撤销时会发生一些问题。另外,如果一个人去世了,剩下的人只能用自己的那部分资产来修改和补充遗嘱。这时,分割和确定这个人的那部分资产就会面临很多困难。

虽然,现行法律并没有禁止夫妻共同订立遗嘱的规定。同时,根据2015年民事法典第六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遗嘱是个人死亡后将自己的财产转移给他人的意志表示》。 

因此,夫妻订立共同遗嘱还是分立遗嘱属于各自的意愿,但夫妻仍然可以共同订立遗嘱。如满足条件,本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具体为:

* 关于立遗嘱的主体条件:

  •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头脑清醒、明智;
  • 遗嘱人不被欺骗、威胁、胁迫。

* 关于遗嘱的内容:

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或违背社会道德。

* 关于遗嘱的形式:

  • 遗嘱的形式不违反法律规定。因此,夫妻共同遗嘱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如果无法以书面形式订立遗嘱,可以以口头形式订立遗嘱。
  • 体质有限制的人或不识字人的遗嘱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并经公证或见证人认证。
  • 未经公证或认证的书面遗嘱只有在满足上述主题和内容条件时才被视为合法。
  • 如果口头遗嘱人在至少两名证人面前表达了他/她的最终遗嘱,并且在口头遗嘱人表达了他/她的最终遗嘱后,证人立即再次记录及签名或指印,则口头遗嘱被视为合法。自口头遗嘱人表达最终遗嘱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遗嘱必须经公证机构或者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认证,并有见证人签名或者指印。

2. 夫妻有权在共同遗嘱中有权决定资产类型:

根据2015年民事法典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个人有权立遗嘱处置自己的财产...》和2015年民事法典第六百一十二条的规定:《遗产包括死者的个人财产; 死者的部分财产与他人共有》。据此,夫妻有权以各自的财产、与他人的共同财产立遗嘱。因此,夫妻有权共同处置的资产类型包括:

第一、丈夫或妻子的个人财产;

第二、婚姻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如下:

根据2014年婚姻家庭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婚姻财产包括下列财产:

  • 夫妻共同创造的财产、夫妻劳动、生产、经营所得。
  • 来自私有财产利润的收入。
  • 奖金、彩票中奖、补贴,但对革命有功人员的奖励、与夫妻个人身份财产权的规定除外。
  • 财产权对遗弃物、埋藏物、沉没物、掉落物、遗忘物、丢失的牲畜及家禽等,由夫妻共同设立的。

3. 夫妻共同遗嘱的生效时间:

2015年民事法典第六百四十三条规定如下:

“遗嘱的效力:

1、遗嘱自开启继承程序之日起生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a. 遗嘱的继承人在立遗嘱人之前或同时死亡;

b. 指定为继承人的机构或组织在启动继承时已未存在。

如果根据遗嘱有多个继承人,并且有一个人在遗嘱人之前或同时去世,则根据遗嘱指定继承的众多机构和组织之一在死亡时已不复存在。一旦遗嘱被打开,只有与该个人、机构或组织有关的部分遗嘱无效。

3、如果在开启遗产时,留给继承人的遗产已不复存在,遗嘱无效;如果继承人仅剩下部分遗产,则有关剩余遗产的遗嘱仍然有效。

4、遗嘱中有不合法部分,不影响其余部分效力时,仅该部分无效。

5、当一个人为一笔财产留下多份遗嘱时,只有最后一份遗嘱有效。”

同时,根据2015年民事法典第六百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开启继承的时间为财产所有人死亡时间。

因此,目前法律规定,夫妻共同遗嘱在其中一方死亡时部分有效。遗嘱中有效的部分是遗嘱中与死者遗产相关的部分。遗嘱的其余部分尚未生效。如果两人都死了,遗嘱将完全生效。

4. 遗嘱的修改、补充、替换或取消

2015年民事法典第六百十四条对遗嘱的修改、补充、更换、撤销作出了规定,具体如下:

遗嘱的修改、补充、替换和撤销

1. 立遗嘱人可以随时修改、补充、更换或者撤销遗嘱。

2、立遗嘱人补充遗嘱的,遗嘱与补充遗嘱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遗嘱的一部分与附加部分相冲突,则仅附加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3. 立遗嘱人以新遗嘱取代遗嘱的,原遗嘱无效。》

据此,如果丈夫或妻子订立了联合遗嘱,但其中一人先去世,剩下的人仍然可以修改该遗嘱。然而,该人只能修改、补充、替换或取消其财产部分的遗嘱,无权改变死者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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