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的强迫婚姻、离婚行为
我们国家婚姻家庭法保护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禁止一切违反婚姻制度的行为,包括强迫婚姻、强迫离婚的行为。
1. 什么是强迫婚姻、强迫离婚?
强迫其他人结婚、离婚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2014年婚姻家庭法第三条第九款规定:“强迫婚姻或离婚是指以威胁、精神恐吓、酷刑、虐待、索取财产或其他行为强迫他人违背意愿结婚或离婚的行为。”
我们国家婚姻家庭法保护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禁止一切违反婚姻制度的行为,包括强迫婚姻、强迫离婚的行为,具体在2014年婚姻家庭法第五条如下:
第五条: 婚姻家庭制度的保护
1.依照本法规定建立和实施的婚姻家庭关系,受法律尊重和保护。
2.禁止下列行为:
a)假结婚、假离婚;
b)童婚、强迫婚姻、骗婚、妨碍婚姻;
e)强迫离婚、诈骗离婚、阻挠离婚;
…
3.对一切违反婚姻家庭法律的行为,必须依法从严处理。
机关、组织和个人有权要求法院和其他主管机关及时采取措施并预防和处理违反婚姻家庭法的行为。
4.在解决婚姻家庭案件过程中,当事人的荣誉、人品、名望、隐私等隐私权得到尊重和保护。
2. 法律规定强制离婚如何处理?
对于强迫离婚,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将受到行政处罚或查究刑事责任。
2.1. 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罚
根据第82/2020/ND-CP号法令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强迫他人结婚或离婚的行为属于违反结婚、离婚规定,违反一夫一妻制婚姻制度的行为。根据违规严重程度,此类行为可处以 10,000,000 越南盾至 20,000,000 越南盾的罚款,具体如下:
“第五十九条: 违反结婚、离婚规定和违反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
.......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 10,000,000 越南盾至 20,000,000 越南盾的罚款:
c) 强迫婚姻或骗婚;强迫离婚或欺诈离婚;”
2.2. 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2015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有强迫他人结婚、离婚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如果继续违法就构成刑事犯罪并可以受到警告、被判处至三年非拘禁改造或自三 个月至 3三年监禁,具体如下:
”第一百八十一条: 强迫婚姻、离婚或阻碍自愿婚姻、进步、阻碍自愿离婚罪。
任何人强迫他人违背其意愿结婚、阻止他人结婚或维持自愿婚姻、进步或强迫或阻止他人离婚,以用威胁、精神恐吓、酷刑、虐待、索取财产或其他行为,其因该行为已受到行政处罚但仍违法,应受到警告、最高 三年的非监禁改造或 三个月至 三年的监禁。”
以上是维益律师事务所向读者咨询有关强迫婚姻和非法离婚的一些注意事项。如果您有任何相关问题或需要使用我们的法律服务,请联系我们以获得及时和快速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