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法律对于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之外受伤的规定
目前,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之外受伤的数量比较多。那么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劳动者拥有权享受哪些制度和政策?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和社会保险机构的责任是什么?通过这篇文章,我们将回答以上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58/2014/QH13号于2014年11月20日颁布。
- 劳动卫生安全法第 84/2015/QH13 号于 2015 年 6 月 25 日颁布。
1.在工作时间之外受伤的情况、享受劳动事故制度。
根据2015年劳动卫生安全法第45条的规定,劳动者享受劳动事故制度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第一:劳动者必须参加工伤及职业病保险;
第二: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的事故:
a) 在工作场所及工作时间内,即使在工作场所或在劳动法和生产经营机关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执行必要的生活需要,包括休息、中班用餐、加餐、经期卫生、洗澡, 哺乳、去洗手间;
b) 应雇主或雇主书面授权直接管理劳工的人的要求,在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以外执行工作;
c) 在合理的时间和路线内,从居住地点到工作地点或反从工作地到居住地的路上;
第三: 在上述情况下因事故导致工作能力下降5%以上的;
因此,上述条件充分满足时,劳动者有权享受对工作时间之外受伤的劳动事故制度。
然而,必须注意对下列事故不适用上述规定:
-由劳动者之间发生矛盾,并导致与执行工作和劳动任务无关的事故;
-由劳动者故意破坏自己的健康;
-由违反法律规定使用其他毒品和成瘾物质。
(2015年劳动卫生安全法第 四十条第 1 款)
2.当事人的责任在发生劳动事故时 :
2.1.社会保险机关的责任
发生劳动事故时,劳动者有权享受社会保险机关以下形式的补贴:
a) 一次性补贴:如果工作能力下降自5%至 30%
这种情况的补贴如下:
- 如果工作能力下降 5%,有权享受基本工资的5倍,然后每下降 1%加上基本工资的0.5%。
- 此外,还有权享受根据交社会保险费的年限补贴:从一年以下计算是0.5个月,然后每年交社会保险费加上劳动事故发生前上月的 0.3 个月工资。
(2014 年社会保险法第 四十六条)
b) 每月补贴:如果工作能力下降 31% 以上
这种情况的补贴如下:
-工作能力下降 31%,劳动者有权享受基本工资的 30%,然后每下降 1%加基本工资的 2%。
- 此外,每个月还可以享受根据交社会保险费的年限补贴:从一年以,计算是0.005个月,然后每年交社会保险费,计算是加上劳动事故发生前上月的 0,003个月工资。
(2014年社会保第四十七条)
2.2.雇主责任:
未列入医保基金支付清单(对参加医保的劳动者)的款项进行支付。如果劳动者未被允许参加医保,雇主有责任支付劳动事故治疗期间的所有费用。
在治疗期间向劳动者支付全额工资
* 非因劳动者犯错造成的劳动事故的补贴:
- 如果下降5%至10%,至少相当于1.5个月的工资。然后每继降1%享受0.4个月的工资(下降未超过80%)。
- 如果劳动者减少 81% 以上或死亡,劳动者或劳动者亲属的补偿至少相当于 30 个月的工资。
*如果因劳动者犯错造成的劳动事故,劳动者也有权按照以下比例享受补贴:
- 如果劳动者的工作能力下降自 5.0%至10%,享受至少相当于劳动合同规定的 0.6 个月的工资。劳动能力继降1.0%(下降未超过80%),按劳动合同约定增加0.16个月的工资;
- 对失去工作能力 81% 以上的劳动者或因劳动事故死亡的劳动者亲属,至少等于从劳动合同规定的 30 个月的工资。
此外,劳动者经稳定治疗仍未灰复后有权享受5天至10天的康复期。在家疗养康复的,每日补贴相当于基本工资的25%;如果在集中机构疗养康复的,则相当于基本工资的 40%。
(2014 年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3.在工作时间之外受伤不属于劳动事故:
根据《2014年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对于在工作时间之外受伤不属于工作事故需要休假,并经主管医疗机关证明时可以享受疾病制度。
劳动者一年内享受疾病制度的最长期限
如果在正常条件工作:
-如果已交社会保险费自15 年以下,则为 30 天;
- 如果已交社会保险自15 年至 30 年以下,则为 40 天;
-如果已交社会保险自30 年以上,则为 60 天。
*如果从繁重、有毒、危险或特别繁重、有毒或危险的职业或工作,或在区域补贴系数为 0.7 以上的地方工作:
- 如果已交社会保险费自 15 年以下,则为 40 天;
- 如果交社会保险费自满 15 年至 30 年以下,则为 50天。
- 如果已交社会保险费自30 年以上,则为 70 天。
注意:上述假日以工作日为准,未包括节假期、元旦和每周休息日。
(2014 年社会保险法第 二十六条)
关于工资,请病假的劳动者仍可以领取工资,但工资由社会保险机构付款,不是雇主付款的工资。
每月领取标准为离职前上月交社会保险费依据工资的75%。
(2014 年社会保险法第 二十八条)